計畫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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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資料來源:農業剩餘資源資訊平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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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計畫目標
農業部為促進循環農業產業發展,依據「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」,於112年起公告實施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」,促進企業、農民團體共同推動循環農業。
第2期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」於113年3月27日開始徵案,本期徵案主題包含「建置區域型資源處理中心」、「休閒農場全循環零廢棄」及「高值化循環技術導入應用」3項,其中「建置區域型資源處理中心」係於料源主要產出範圍建置去中心化的資源處理場域,將剩餘資源循環再利用最大化;「休閒農場全循環零廢棄」則是協助休閒農場盤點場內生物質農業剩餘資源,建置全循環零廢棄場域,提供消費者體驗與學習循環農業的價值;「高值化循環技術導入應用」則為協助業者導入循環技術或設備,以彌補技術缺口以促進農業剩餘資源加值利用。
循環場域建置流程及產業計畫輔助範圍(下述第4、5項):
1.取得土地→2.確認土地合法使用(如土地容許、變更、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等)、確認建物合法使用(如申請建照、使照等)→3.確認農業剩餘資源再利用適法性無虞→4.設備採購、開發技術研發、導入農業剩餘資源取得→5.商品化及後續應用→6.可實際落地應用之循環場域
貳、申請好處
透過申請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公私協力機制,可達到以下目標與效益:
- 專家指導:計畫執行過程導入專家輔導,縮短企業學習曲線。
- 人才培育:藉由計畫執行培育企業所需循環人才,增加產業就業機會。
- 資金挹注:通過申請之計畫,最高可獲得40%經費補助,減輕營運壓力。
- 設備投入:鼓勵計畫導入循環相關機械設備,投入農業資源再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