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申請
- 發布日期:
- 資料來源:農業剩餘資源資訊平臺
- 瀏覽人次:6,353
113年度第3期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」於5月9日開始徵案,鼓勵產業透過料源盤點媒合、技術導入、設備建置、資金挹注等方式,建置循環農業場域。
壹、申請資格
本計畫申請人包含企業、農民團體、研究機構,說明如下:
(一)企業:指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,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;申請人為公司者,其公司淨值(股東權益)應為正值,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。
(二)農民團體:指依農會法、漁會法、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、漁會及農業合作社,經營農產品運銷、倉儲、加工、製造、輸出入及批發、零售市場之經營。
(三)研究機構:指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學、具有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能力之法人。研究機構僅可做為聯合申請計畫之合作成員,不得研提單一申請計畫。
貳、補助標的
- 建立集運機制或建置循環場域,協助農民處理農業剩餘資源,導入循環設施(備)或技術提升處理效率及量能,降低農民處理成本。
- 開發創新循環農業產品或服務,提升農業剩餘資源的價值。
- 鏈結上下游產業,促進循環農業產品回歸農業使用或跨域應用,包含促成農業剩餘資源供應鏈、開發符合市場需求之產品或服務。
- 藉由綠色設計實踐農業永續,透過「減量、再利用、再循環、再思考」等設計原則,強化農業端執行能力。
參、計畫補助說明
自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共2年度,並可於該期程內適予調整全程計畫起訖日期。本案係就全程計畫進行審查,按年度核定計畫及簽約。
本計畫可由1家符合申請資格之企業或農民團體提出申請,或由2家(含)以上之機構聯合申請。聯合申請之相關規範如下:
- 聯合申請之主導機構應由企業或農民團體擔任,成員得包含企業、農民團體或研究機構。
- 主導機構與成員間應簽訂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聯合申請合作契約書」。
- 主導機構應具備專案管理協調能力,有效處理成員間共同執行計畫所產生之權利義務、任務分工、經費分配及計畫管理等有關事宜,並負責彙整其他成員之資料。
肆、申請方式
本年度採「紙本郵寄」(1式2份)方式申請,紙本送件前請先依「申請人自我檢查表」逐項確認應備資料及申請內容是否無誤後,紙本郵寄至「10461 臺北市德惠街16-8號 台灣經濟研究院-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服務小組 收」。計畫書另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 word 檔與 pdf 檔各 1 式至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服務小組」。(檔名請註明申請人全名與計畫名稱),信箱AgriCycle@tier.org.tw。
各徵案主題之送件截止日期,以公告受理截止日期為準,採掛號郵戳為憑,其他送件方式均以送達指定收件地點之日期時間為準。
- 補助額度:
- 單一申請:計畫每年度補助款不超過400萬元。
- 聯合申請:計畫每年度補助款不超過500萬元。
- 補助比例:計畫總經費包括政府補助款及申請人之配合款2項,每年度計畫經費補助比例至多為年度總經費40%。
伍、注意事項
本公告為公開徵求之重點摘要,申請人應詳閱「第三期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申請作業手冊」,俾利知悉其他相關說明及契約規章。如需進一步諮詢請撥打洽詢專線:(02)25865000轉分機661、669、672,或留言信箱AgriCycle@tier.org.tw。
敬請產業先進把握機會,踴躍申請政府業界參與資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