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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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資料來源:農業剩餘資源資訊平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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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度第2期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」於3月27日開始徵案,鼓勵產業透過料源盤點媒合、技術導入、設備建置、資金挹注等方式,建置循環農業場域。
壹、申請方式
一、【區域型資源處理中心】、【休閒農場全循環零廢棄場域】計畫:申請期間自113年3月27日起至113年5月15日止,審查通過之計畫將依農業部實際核定日期開始執行。
二、【高值化循環技術導入應用】計畫:申請期間自113年3月27日起至113年6月28日止,審查通過之計畫將依農業部實際核定日期開始執行。
貳、申請資格
本計畫申請人包含企業、休閒農場、農民團體,說明如下:
(一)企業:指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,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;申請人為公司者,其公司淨值(股東權益)應為正值,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。
(二)農民團體:指依農會法、漁會法、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、漁會及農業合作社,經營農產品運銷、倉儲、加工、製造、輸出入及批發、零售市場之經營。
(三)休閒農場: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取得許可登記證且營業中之休閒農場。
參、申請適用範圍
申請人所提計畫應以循環農業產業化為核心,使用農、林、漁、畜剩餘資源,本期徵案主題包含「建置區域型資源處理中心」、「休閒農場全循環零廢棄」及「高值化循環技術導入應用」3項,其中「建置區域型資源處理中心」係於料源主要產出範圍建置去中心化的資源處理場域,將剩餘資源循環再利用最大化;「休閒農場全循環零廢棄」則是協助休閒農場盤點場內生物質農業剩餘資源,建置全循環零廢棄場域,提供消費者體驗與學習循環農業的價值;「高值化循環技術導入應用」則為協助業者導入循環技術或設備,以彌補技術缺口以促進農業剩餘資源加值利用。
- 建置區域型資源處理中心
申請對象:企業、農民團體
補助款:全程1,500萬(113年上限500萬)
徵案期間:113年3月27日至 113年5月15日
計畫執行期間:113年7月15日可至114年12月31日 - 建置休閒農場全循環零廢棄場域
申請對象:休閒農場
補助款:全程225萬(113年上限75萬)
徵案期間:113年3月27日至 113年5月15日
計畫執行期間:113年7月15日可至114年12月31日 - 高值化循環技術導入應用
申請對象:企業、農民團體
補助款:全程400萬
徵案期間:113年3月27日至113年6月28日
計畫執行期間:114年1月1日可至114年12月31日
肆、計畫補助說明
經費編列:
- 每一申請案之計畫總經費應包括政府補助款及自籌款二項。
- 建置區域型資源處理中心計畫,各會計科目之年度政府補助款必須低於年度自籌款,而年度自籌款總額需低於申請人實收資本額或財產/資本/股金總額,且全程補助款不超過1,500萬元(113年補助款不超過500萬元)。
- 建置休閒農場全循環零廢棄場域計畫,各會計科目之年度政府補助款必須低於年度自籌款,且全程補助款不超過225萬元(113年補助款不超過75萬元)。
- 高值化循環技術導入應用計畫,各會計科目之年度政府補助款必須低於年度自籌款,而年度自籌款總額需低於申請人實收資本額或財產/資本/股金總額,且全程補助款不超過400萬元。
伍、申請方式
本年度採「紙本郵寄」(1式2份)方式申請,紙本送件前請先依「申請人自我檢查表」逐項確認應備資料及申請內容是否無誤後,紙本郵寄至「10461 臺北市德惠街16-8號 台灣經濟研究院-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服務小組 收」。計畫書另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 word 檔與 pdf 檔各 1 式至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服務小組」。(檔名請註明申請人全名與計畫名稱),信箱AgriCycle@tier.org.tw。
各徵案主題之送件截止日期,以公告受理截止日期為準,採掛號郵戳為憑,其他送件方式均以送達指定收件地點之日期時間為準。
陸、徵案說明影片
柒、注意事項
本公告為公開徵求之重點摘要,申請人應詳閱「113年度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申請作業手冊」,俾利知悉其他相關說明及契約規章。如需進一步諮詢請撥打洽詢專線:(02)25865000轉分機341、334、355,或留言信箱AgriCycle@tier.org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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