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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部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--開始徵案!(112/8/10截止收件) - 農業剩餘資源資訊平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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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部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--開始徵案!(112/8/10截止收件)

農業部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--開始徵案!(112/8/10截止收件)

農業部公開徵求112年度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,鼓勵單一申請人主動投入循環農業,建置循環農業場域、或串接循環農業再利用產業鏈,透過公私協力機制鼓勵業者申請本計畫。

 

壹、申請方式

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10日起至112年8月10日止,審查通過之計畫將依農委會實際核定日期開始執行。

 

貳、申請資格

本計畫申請人包括農企業與農民組織,包含獨資、合夥、有限合夥事業、公司、農民團體:
(一) 農企業:指國內依法登記成立從事農業技術創新研發、應用農業科技研發成果或整合多元科技,進行農業經營創新,發展新型態產品、服務、經營模式、行銷模式之獨資、合夥事業、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,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,其公司淨值(股東權益)應為正值 ,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。(須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)。
(二) 農民團體:指依農會法、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、漁會及農業合作社,農業合作社指依合作社法規定設立,並利用自然資源、農用資材及科技,以從事農作、森林、水產、畜牧及休閒農業,經營生產、運銷、供給、利用、勞動業務之合作社。

 

參、申請適用範圍

為鼓勵產業主動投入循環農業,並以減碳循環為主題之政策優先支持項目進行新案受理,透過公私協力方式鼓勵申請人研提本計畫。
本計畫執行應以循環農業減碳循環產業化為核心,使用農、林、漁、畜以及農業加工之剩餘資源,導入設備、技術開發,進行整合上中下游供應鏈、跨領域或跨產業形成聯盟、突破研發技術缺口並商品化,包含:A.循環農業場域建置、B.循環農業料源上下游串接、C.循環農業產品開發。

肆、計畫補助說明

項目

說明

計畫時程

1.計畫申請以年度為單位,並以不超過2年度為原則,112年度申請之全程計畫至多可申請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

2.本計畫採全程審查、1次簽約、分年度核定方式辦理。

3.當年度申請與受理截止期程,依當年度公告為準。

經費編列

1.每一申請案之計畫總經費應包括政府補助款及自籌款二項。

2.各補助項目占計畫全程總經費之上限比例需符合本手冊規範,且各會計科目之政府補助款必須小於自籌款,且自籌款需小於申請人實收資本額或財產/資本/股金總額(亦即政府補助款<申請人自籌款<申請人實收資本額或財產/資本/股金總額)。

經費補助

1.本補助採分段式補助比率,總經費小於1,000萬元者(含),至多補助比率為45%。

2.總經費介於1,000萬元以上且小於5,000萬元者,至多補助40%。

3.總經費大於5,000萬元者(含),至多補助35%。

 

伍、申請方式

本年度採「紙本郵寄」方式申請,紙本送件前請先依「申請人自我檢查表」逐項確認應備資料及申請內容是否無誤後,紙本郵寄至「10461 臺北市德惠街16-8號 台灣經濟研究院-循環農業公私協力規劃服務團隊 收」。計畫書另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 word 檔與 pdf 檔各 1 式至「循環農業公私協力規劃服務團隊」。(檔名請註明申請人全名與計畫名稱),信箱 AgriCycle@tier.org.tw

 

陸、注意事項

本公告為公開徵求之重點摘要,申請人應詳閱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申請作業手冊」,俾利知悉其他相關說明及契約規章。
如需進一步諮詢請撥打洽詢專線:(02)25865000轉分機341、334、353,或留言信箱 AgriCycle@tier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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